覆盖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全流程法律服务
针对棚户区改造、旧城改建、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中的房屋征收,围绕征收决定合法性、补偿方案合理性、评估程序规范性提供法律审查与代理,依法争取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法定项目。
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等规定,审查征地批复、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区片综合地价适用等环节,代理被征地农民就补偿安置争议申请听证、行政复议与诉讼。
针对以“拆违”名义实施拆除的案件,审查认定程序、送达程序、强制执行程序是否合法,代理当事人应对限期拆除决定、责令整改决定,依法提起复议与诉讼。
厂房、商铺、养殖场等经营主体拆迁中,逐项核算土地厂房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与拆装费用、人员安置费用、存货贬值损失,避免补偿漏项。

王有银律师重点业务 · 守护企业在地方投资落地中的合法权益
政企纠纷与招商引资纠纷,是企业在地方投资、落地、经营过程中,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协议履行、政策兑现争议,也是王有银律师团队长期深耕的重点业务。企业重资产投入后,一旦遇到"新官不理旧账"、承诺不落地、协议被单方变更或解除,损失往往以千万计。
团队重点处理以下事项:
· 招商引资协议、投资协议、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谈判、审查与履行争议;
· 政府会议纪要、优惠政策承诺、红头文件、"一事一议"扶持政策不兑现;
· 土地供给、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税收优惠、财政奖励、政府补助等落地承诺落空;
· 政府单方变更、解除协议,拖欠企业补偿款、工程款、奖励款;
· 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产业园合作等协议争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法对市场主体予以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行政协议的受案范围与裁判规则。企业可通过协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等途径依法维护权益。

政府签了招商协议却不兑现配套、土地、奖励等承诺,代理企业主张协议权利、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
行政机关不履行、未按约定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行政协议,依法提起行政协议诉讼并主张损失。
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园区运营等长期协议被中途调整或终止,就投入与预期利益主张救济。
政府拖欠工程款、补偿款、回购款、财政奖励等,通过行政协议之诉及履行判决督促清偿。
代理企业与个人与行政机关的各类争议
不服征地批复、征收补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行政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程序审查促实体维护权益。
代理征收决定之诉、补偿决定之诉、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诉、行政协议之诉等,覆盖一审、二审、再审全流程。
对违法强制拆除、违法征收等造成的损失,依法主张行政赔偿,涵盖房屋价值、屋内物品、搬迁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申请公开征地批复、规划许可、补偿方案等政府信息,为维护权益固定关键证据;对不依法答复行为提起复议诉讼。
招商引资协议、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履行争议,代理企业与个人主张协议权益,追索应得补偿款项。
征地拆迁中可能涉及民事确权、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梳理复杂法律关系,制定一体化应对策略。
组合诉讼维护权益 · 108步标准化办案
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审查征收程序合法性,评估维护权益空间与策略。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现场取证、文书审查等方式固定关键证据。
综合运用协商谈判、查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形成维护权益合力。
在程序压力下与征收方开展补偿协商,争取合理补偿与安置条件。
对不合理的征收决定、补偿决定依法提起诉讼,直至实现合法权益。
协助履行补偿协议或判决,跟进安置落地,全程保障委托人权益。